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发布日期:2024-10-27 04:30 点击次数:125
(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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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4年 10月 2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25元/股,向 745名激励对象授予 911.03万股限制性股票。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3日基金动态更新与策略